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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车交易常见争议类型,二手车交易纠纷案例

tamoadmin 2024-06-12 人已围观

简介1.二手车交易注意哪些事项?2.二手车买卖合同纠纷如何解决3.买二手车已过户到我的名下后发现该车有纠纷怎么办4.二手车交易的十大禁忌5.买二手车应该注意哪些问题法律分析:2016年5月16日,原告丁某某在被告深圳市某某二手车交易有限公司购买了一辆银灰色VOLVO S60二手小汽车,并签订了《车辆销售协议》,补充条款(手写):提车后,后果自负,如有重大事故,泡水车全额退款。签订合同当日,原告向被告支

1.二手车交易注意哪些事项?

2.二手车买卖合同纠纷如何解决

3.买二手车已过户到我的名下后发现该车有纠纷怎么办

4.二手车交易的十大禁忌

5.买二手车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二手车交易常见争议类型,二手车交易纠纷案例

法律分析:2016年5月16日,原告丁某某在被告深圳市某某二手车交易有限公司购买了一辆银灰色VOLVO S60二手小汽车,并签订了《车辆销售协议》,补充条款(手写):提车后,后果自负,如有重大事故,泡水车全额退款。签订合同当日,原告向被告支付了全部购车款共计184500元。2016年5月17日,车辆过户至原告儿子丁某的名下。2016年5月23日,原告购买了机动车交强险及商业保险共计花费7772元。同日,原告将车辆开至4S店内做保养,4S店的维修师傅告知原告,该车曾因泡水于2014年4月21日在4S店内清洗发动机、拆装内饰,共花费15290元。原告寻求深圳都市频道路路通栏目的帮助,并邀请汽修专家对案涉车辆进行现场查验。汽修专家称,涉案车辆波箱盖已经氧化,线束有水泡痕迹,初步判断涉案车辆系泡水车。原告自述其了解到,原一手车主在2016年4月7日将该车以23000元的价格转让给被告。原告认为被告明知车辆为泡水车却在卖车时隐瞒,以远低于市场合理价格购入该二手车后又高价销售给原告,其行为构成欺诈,最终起诉至法院,诉请解除合同、退还车辆及返回购车款184500元及赔偿三倍购车款553500元等。

被告认为车辆登记在原告儿子名下,原告起诉资格不适格;被告不存在欺诈行为,车辆属于现状交易,合同中写明泡水车全额退款,车辆只是涉水,不存在泡水情况,车辆不属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保护的“消费品”,车辆登记价23000非实际交易价格,车辆是被告16万价格买来又转手卖给原告的,应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条 经营者为消费者提供其生产、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应当遵守本法;本法未作规定的,应当遵守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三条 经营者应当保证在正常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情况下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应当具有的质量、性能、用途和有效期限;但消费者在购买该商品或者接受该服务前已经知道其存在瑕疵,且存在该瑕疵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除外。

经营者以广告、产品说明、实物样品或者其他方式表明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状况的,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实际质量与表明的质量状况相符。

经营者提供的机动车、计算机、电视机、电冰箱、空调器、洗衣机等耐用商品或者装饰装修等服务,消费者自接受商品或者服务之日起六个月内发现瑕疵,发生争议的,由经营者承担有关瑕疵的举证责任。

二手车交易注意哪些事项?

2020?年?12?月?4?日,在经历了一年多的维权后,韩潮拿到了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下达的民事判决书。一审判决中,法院判定被告方特斯拉构成欺诈,特斯拉公司应向韩潮退还?379,700?元购车款,并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赔偿?1,139,100?元。

然而事情并没有就此结束,特斯拉方并不认同一审判决结果,随后提起上诉,案件将迎来二审。

针对这次事件我们听到了各界很多不同的声音,为了进一步了解事情的细节,近期我们分别采访了特斯拉法务与车主韩潮,此次案件中的争议点也在这一过程中逐渐变得清晰起来。

发生了什么,争端是什么?

我们先回顾一下事情的经过,这部分的主要依据是法院出具的一审判决书。如果你对事件已经有充分的了解可以跳过起因部分。

2019?年?5?月?31?日,韩潮通过特斯拉官网付款购买了一台官方认证的二手?Model?S?并于?6?月?1?日签订了《二手车订购协议》。

购车前,特斯拉公司承诺其销售的二手车在置换车辆完成过户前经过二百多道工序的车辆检测,车况良好、?无结构性损伤、五年以下车辆且总行驶里程不超过八万公里,符合特斯拉标准的车辆提供二手认证后才可在特斯拉官网销售。

2019?年?6?月?5?日至?8?月?24?日这?80?天的时间里,韩潮购买的这台?Model?S?频繁发生问题,共计维修?7?次。

在?2019?年?8?月?24?日,韩潮在驾驶车辆过程中车辆突然瘫痪,电门、刹车全部失效,险些造成重大交通事故,后车辆送交特斯拉指定维修中心维修。

2019?年?11?月?15?日,经天津万丰机动车鉴定评估有限公司鉴定,涉案车辆有结构性损伤,为事故车。韩潮认为,特斯拉公司以欺诈手段出售不符合其承诺的事故车辆,故提起本案诉讼。

关键矛盾

此次案件的核心问题在于「欺诈」的判定。

简单来说,车主韩潮认为特斯拉出售给他的?Model?S?不符合特斯拉卖车时的官方承诺,隐瞒了翼子板切割维修信息,车辆为事故车,特斯拉的做法属于欺诈行为。

而特斯拉方面则认为其出售给韩潮的?Model?S?翼子板是经过切割维修,不过这是铝车身剐蹭后的常用维修手段,并未影响车身的结构,不是重大事故车,符合其售车承诺,不存在刻意隐瞒和欺诈的情况。

欺诈判定的另一个关键争议在于涉事?Model?S?是否存在结构性损伤,这部分的内容双方依然各执一词。

这一争端在法院的一审中也并未给出判决性的结论,不过法院依然做出了一审判决。

一审判决内容

大兴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的原文(特斯拉提起上诉后一审判决结果不再有效)是这样的:

在交易前后,特斯拉公司关于涉案车辆的状况的说明主要围绕在「没有发生重大事故或者是火烧、水泡车,也不存在结构性损伤」的层面上。

但是,除了是否为火烧、水泡车能作出客观判断外,「重大事故」、「结构性损伤」的界定并没有相关客观标准可作为依据。

特斯拉公司作为专业汽车制造和销售企业,在向消费者出售其官方认证二手车时,应当依据诚实信用原则,对交易车辆的状况尤其是曾经的事故和维修情况在合理范围内尽可能作出具体详细的说明,否则在双方对相关用语发生不同理解且缺乏客观权威认定标准时,应作出对特斯拉公司不利的解释。

本案中,在双方对涉案车辆是否因事故发生结构性损伤存在分歧的情况下,特斯拉公司提交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主张。

另外,从特斯拉公司提交的涉案车辆维修照片看,涉案车辆的维修确实涉及到大面积切割、焊接等,这种修理方式和程度必然对消费者的购车意愿产生重要影响,而特斯拉公司仅仅告知韩潮「车辆不存在结构性损伤」,尚不足以达到应有的信息披露程度。

不论从积极的作为还是消极的不作为来说,特斯拉公司都符合欺诈的客观要件。关于特斯拉公司是否具有欺诈故意的问题,综合本案事实可知,特斯拉公司对涉案车辆所发生的事故以及维修情况是知晓或者应当知晓的,其具备欺诈的主观条件。

以上判决内容的三大要点可以总结为:

对于「事故车」存在争议的情况下,特斯拉未给车主作「尽可能详细的说明」;

特斯拉对于车辆非事故车、没有结构性损伤的解释和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主张;

特斯拉符合欺诈的主观条件:没有把真实信息告诉车主,不管是主动隐瞒还是消极不作为,而且符合客观条件:特斯拉或多或少知晓事故信息。

至此,各位能够大致了解这次维权的大概内容、争议点以及法院一审判定特斯拉欺诈的观点。但目前这一判决随着特斯拉提起上诉不再生效,基于这些信息,我们对案件的双方都进行了相关的采访。

为了最大程度保持采访的原意,以下内容我们使用了还原问答场景的形式并在每一方采访的结尾做了简单的总结,内容较长各位可以选择性跳过。

特斯拉方采访

我们首先采访了特斯拉法务部门负责本案的许律师。

42?号车库:特斯拉不认可此次一审判决(欺诈)的主要原因是什么?

许律师:我们不认可的核心原因还是一审判决在欺诈事情的认定上明显是依据不足的,或者说跟目前国内这种汽车争议纠纷中对于欺诈的判定标准是不符的。

二手车天然的就是会存在一些维修历史,像本案中这个车其实是一个前任车主非常一个小的剐蹭事故,导致了后翼子板,它有一些微小的撕裂和擦伤。

再由于(Model?S?的)翼子板为铝质的结构,它不得不做一个把旧板拆下来,然后更换一个新板的这样一个维修操作,而维修是完全根据官方手册进行的。

所以说我们认为这个就是一个一台二手车发生的一个很小的事故,然后对叶子板做了一个更换性的维修。像换了一个保险杠也好,换了一个车门也好,就是一个车身外围板件。(这种维修)对车辆的安全性也好,对车辆的结构刚性也好,不会有任何的影响。

所以说我们就按照这个车存在一般的维修历史进行回购,然后也按照二手车行业的交易惯例,就是承诺这个车没有结构性损伤、没有水烧、没有水泡这样的重大事故来对外进行了一个销售。

所以说我们整个过程是没有任何欺诈的故意和或者说隐瞒在里面的,像车辆的维修事故也完全可以在保险或者什么的平台上其实也可以查到。

我们当时在回购的时候,并不会把叶子板维修认定为一辆重大事故车,然后以一个极低的价格压低前任车手的售价回购回来,然后加上一个很高很大的差距,把这个事项对韩先生做一个隐瞒,然后牟取一个高额的利润。

所以说我们一直坚信这个案子,自此到今我们认为我们没有谋取不正当的利益,也没有故意说要去欺诈消费者,一个非常普通的一个二手车的买卖。所以说一审判决说我们在这个事情上构成欺诈,我们是不认可,所以希望通过二审来纠正错误。

42?号车库:一审判决书当中有提出特斯拉对于车辆这方面的情况没有做到一个尽可能详尽的解释,车主韩潮也表示之前在购买这台二手车的时候,你们是没有跟他讲到这个车是经过了切割处理的。

许律师:对,这个是一审判决里面的一个论述。但是实际上作为一辆二手车出售,或者说二手车交易的行业习惯,是没法像判决设想的理想状态那样,对一辆车的事故和维修做出具体详细的说明的。

为什么?其实不光特斯拉这样,大家作为行业从业者也可以去了解别的二手车交易经销商,国内著名的一些大家都可以去看。现在在二手车交易就是核心承诺承没有结构性损伤,没有重大没有发生过重大事故这样子,还有没有火烧水泡这样的一个核心的承诺。

对于车辆的一般性的维修,大部分的经销商是不可能去对每一个来询问的交易客户做一个类似于合理范围内做出具体详细的说明的,影响一般的二手车维修历史随便拉拉就几十项,可能涉及各种各样的维修术语,如果一个消费者去买一辆二手车的时候,每一项维修事项都要做一个具体详细的说明,那车的交易成本会非常的高,是在实际上这是不可行的。

这也是为什么现在整个二手车的交易惯例是在出售时,通常不会对一般性的车辆维修历史去跟消费者进行纠结和沟通,而是把它直接含在车价里面。

然后最核心的就是跟消费者承诺,这个车没有重大事故、没有结构性的损伤,这是行业通行的一个惯例。所以说这一点我们也是觉得判决的所谓的标准太理想化了。我们这个车其实就是一个正常的,有一般性维修历史的车,包括回购时的定价和出售时的定价,我们都是这样正常来做的,就没有什么欺诈的事情在里面。

42?号车库:您刚才有提到特斯拉承诺没有结构性损伤这一点,我看这次庭审的文件里面,两次的三方机构鉴定都是不支持特斯拉的观点的,这个您怎么看待。

许律师:没有两次,应该只有一次。韩潮自己请的天津的一家万丰机动车鉴定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一个结论,说车辆有结构性损伤,这点我也可以跟各位详细介绍一下。

万丰机动车鉴定评估有限公司他们是属于高级二手车鉴定评估公司,他们不是司法鉴定机构,然后他们有一个错误认知,他们认为包括他们的鉴定报告里面写的就是说,因为这个车后叶子板和?C?柱连在一起,所以切割叶子板就是切割?C?柱,这个是从头到尾都是错误的。

我们在庭审的时候也向法院举证了我们特斯拉车身结构工程师提供的我们车辆的剖面结构图,里面明确标注了?C?柱的位置以及叶子板切割的位置,两个完全不在一个地方。

另外在这一点上,我们国家也有一个叫二手车鉴定评估国家标准,还有二手车维事故车维修的一个技术标准。

在那里面对于车辆什么是结构性部件,然后对于车辆叶子板维修允许的采取的方式,包括本案中的这种切割和维修,以及对修复后叶子板维修应该达到的安全性标准都有非常详细的规定,我们在庭审中都向法院作了说明,可以证明所谓的万峰机动车鉴定评估公司这个结构是完全错误的。

其实一审判决并没有对这个车辆是不是结构性损伤做一个法律性的判断。

42?号车库:法院一审文件中有说,在双方存在分歧的情况下,特斯拉提交的文件不足以证明「车辆无结构性损伤」。

许律师:对这一点也是一审判决对事实认定其实不太正确的地方,我个人认为我们提交的证据完全可以证明,我们的主张就是这个车绝对不存在重大事故或者结构性的损伤,而且是整个车辆不管是汽车维修行业也好,还是车辆生产企业为好,对于什么样的就什么重大事故和结构性损伤的界定是有明确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惯例可以判断的。

42?号车库:一审中还有一个判定就是说特斯拉在知道这辆车有这样的一个切割维修的情况下,然后这一点没有告诉车主。法院认为这个事情是你们应该要告知车主的,然后你们是没有做到这一项的告知,就这个问题还是想再跟你们确认一下。

许律师:其实就是我刚才已经回答过了,这个东西我们认为叶子板维修是一个一般性的维修,根据二手车交易的行业惯例是不用告知的。然后他所说的我们是不是故意去隐瞒,其实也不能简单的这样来判断。

因为翼子板的维修是前任车主他自己在一个第三方的维修中心进行维修的,其实我们国家是这样子维修的,北京的第三方修理店它会有一个详细的维修记录。然后它会上传到比如说前任车主走保险索赔会上传到保险公司的理赔记录里面去,但是在我们公司的售后系统里面,并不会有看到这辆车有一个翼子板维修的这样一个记录。我们所能看到的只是说这辆车有一个翼子板订货的记录,所以我们在回购和做二手车鉴定评估的时候,我们就把这辆车认定为有一个翼子板修理。

其实汽车它是一个非常复杂的工业品,涉及到很多技术性的问题,你说对消费者什么情况下做到告知,其实真的说没有一个明确的标准,都是靠一个市场一个成熟的市场逐渐自己形成的惯例。有很多东西我们也想跟消费者说,但是他们无法理解。

像一审判决说,所谓的事项影响了消费者的购买意愿,但消费者购买意愿这是一个非常个人化,非常主观性的东西。有的消费者因为车漆上面看起来不是很光,他就不想买了这个车,你认为这个属于影响购买意愿的瑕疵吗?

相反我们认为在司法判决中就对于一台车什么样达到什么样的瑕疵也好,所谓的问题也好,要达到什么程度,应该要基于一个整个市场的通常的更客观的一些标准来判断,就不能太主观地说,我觉得消费者可能看到它就不想买了,所以我觉得你们这个影响了他的购车意愿,这是不合适的。

我相信在很多其他的司法判决中,这个案对此类的情况有我们认为更公正的一个判定。

特斯拉方观点概述

简单概括一下特斯拉方面的核心观点:

一审判决特斯拉欺诈的依据不足,与国内类似纠纷中对于欺诈的判定标准不符;

车辆的维修记录可以查询,特斯拉并未刻意隐瞒;

二手车交易中需要向消费者告知的信息没有明确标准,主要是依照行业惯例,所以法院需要基于市场现状更客观地来看待这个问题;

法院对于二手车交易的信息沟通的标准定得过于理想化,车辆信息项很多,实际成本高,难以实现;

翼子板(切割)维修属于一般性维修,这种维修不会产生结构性损伤,符合卖车时无火烧、水泡、结构性损伤的核心承诺;

因为特斯拉认为翼子板(切割)维修属于一般性维修,所以并没有在购车时对韩潮特别说明;

购车意愿是主观的,所以影响购车意愿这一点是没有标准的,一审作出这个判决并不合适。

韩潮采访

车主韩潮在我们的采访中表达了他对于相关争议的看法。

42?号车库:特斯拉在一审中认为他们出售的这台?Model?S?只是进行了常规的翼子板切割维修,没有损伤到车辆的结构件,符合他们在您购车时做出的没有水泡、火烧以及结构性损伤的承诺,因此不存在欺诈一事。这个事情你是怎么看待的?

韩潮:首先我先推翻他所谓的这个切割部位,就是说咱们后翼子板只能通过切割修复,我给您发了一个视频,这个视频的录屏是和他们就是切割的,此次涉案车辆切割的机构,中汽雷日特斯拉授权钣喷中心的微信的对话,然后他们在对话中也强调翼子板属于结构件,这是第一点。

第二点是如果是真正轻微的剐蹭或者怎么样的话,是可以通过钣金修复的。在这是其中的一个证据,因为这条证据目录也是上了一审法庭的。

42?号车库:等于就是特斯拉官方授权的第三方版本中心,说明了就是说这个属于一个结构件对吧?

韩潮:对的。然后第二个,我发一下我微博上刚刚发的这条相关的信息,这个是咱们的国家标准。这个标准就是说它对车身结构件还有车身主体做了一个相对详细的说明。我在微博上也进行了相关的一个论述,它上面强调就是说车身结构件是指组成车身本体、支撑覆盖件并保证车身强度和刚度的零部件。

然后我给您稍微地解释说明一下,就是说它的结构件定义是特别明确的,组成车身本体的对吧,车身本体的定义是结构件与覆盖件焊接或铆接后不可拆卸的总成,特别明确。

因为咱们切割的部位本来就是和?C?柱和一些其它的结构件,经过原厂的焊接,或者铆接然后是不可以进行拆卸的,它是只能通过切焊来达到更换的,所以它就符合车身本体的这一个基本概念。如果符合车身本体,那就相当于它是属于车身结构件。

所以说他们特斯拉的法务一直在强调,根据他们的用户手册,咱们国家判案到底是根据它们的特斯拉用户手册,还是根据国家标准?

42?号车库:对于车辆的维修切割这个问题,目前双方之间存在一个异议。然后特斯拉认为两次第三方机构的鉴定,其中第二次是你们双方在法院的协调下都同意的,然后最后的两次的鉴定结果,特斯拉认为均不足以作为车辆存在结构性损伤的判定,然后目前法院对于这一问题是没有下结论性的判决的,一点您怎么看待?

韩潮:因为他们现在所有的说辞都是按照对他们有利的方向去说的,咱们三方采用的鉴定机构是司法鉴定,它是在北京司法财政库里边唯一的一家指定的汽车相关鉴定机构,它是有司法备案的,然后他们的采用的这些所有依据也是根据咱们的国家标准。

然后他们所谓提供的横截面图他们可以随便去提供,然后我可以给您发一个他们颁发给他们授权钣喷中心的一个他们他们所谓的铝制车身汽车结构图,您可以看一下上边的英文,那应该也能明白这个东西就是他特斯拉提供的。

他们授权给钣喷中心的这一份结构示意图明显包含着被切割部分,按照现在这个就可以看到了。

42?号车库:关于欺诈部分,我看法院的判决是这么说的,特斯拉是在多少知晓这么一个情况的前提下,他没有将这个情况对您进行一个详细的说明。也就是说他们认为叶子板损坏后的切割维修是一个行业内公认的,是一个行业比较公认的一种维修方式。然后这种方式,他们表示不会对车身造成结构性损伤。所以他们在回购用户的二手车的时候,没有对这类维修进行压价,然后他也觉得这是一个业内都应该知道的事情,所以他就没有对车主进行关于这一点非常详细的告知,他可能觉得没有这个必要。

这里我想问一下您,假设这一维修它确实不对车辆产生结构性损伤,翼子板切割维修这一条信息是否还会影响您的购车意愿?

韩潮:咱们举个简单的例子,因为当时他们出售我的时候有两台一模一样的车,就是一个公里数稍微多一点,一个公里数稍微少一点,我进行选择,然后他们也进行推荐,最后我选择了这台车。

这两台车是从任何的配置、性能、架构、年份都是一样的,那就是正常人来讲,那正常人的消费者这个观念来讲,即便我知道这两台按配置都一样,价格全都一样,我为什么要选一台切割的呢?

咱们再换一种思路,咱们去二手车市场去选车,您会优先选一台存在切割的车吗?即便它涉不涉及结构性损伤,它也会涉及到巨大的贬值。

42?号车库:明白,所以等于您是认为这类信息是有必要在购车前和您说明的,哪怕它不涉及结构性损伤。

韩潮:而且在销售之前我也明确地找他们要过这个车的相应检测,我找他们要过所有的东西,但是我自己通过车架号,在任何的花钱的软件上,就是花钱的那种付费查询,都是查不到任何信息的。

42?号车库:等于就是说这一条维修记录,是您在特斯拉官方给您的信息还有您自己去花钱去找的信息里都没有找到的对吧?

韩潮:对,通过车架号是查询不到任何这个(翼子板维修)相关的记录的。

42?号车库:特斯拉表示对于前任车主维修翼子板的这一问题他们也不是完全知情,他们的记录里只有翼子板的一个订货记录。

韩潮:我刚刚又给您发了一个,这是他们之前官方网站上的一个官方资讯。他们对授权版本进行了一个详细详尽的描述,内容你可以看一下,就是说他们不可能不知情。

韩潮观点概述

总结一下车主韩潮的观点:

特斯拉授权钣喷中心中汽雷日维修人员微信聊天中说翼子板属于结构件,同时该工作人员也说明了小的剐蹭不需要切割维修;

Model?S?的这类翼子板只能通过切焊更换,符合车国标中关于身本体的定义,所以属于结构件,在特斯拉钣喷中心的车身结构图中也可以看到翼子板被包含在内;

翼子板维修即使不涉及结构性损伤,也涉及巨大的贬值,普通消费者都会介意,客观上影响购车意愿;

翼子板的维修记录特斯拉没有告知,通过车架号查询不到,在第三方付费软件上也没有查询到。

以上为我们对事件双方的采访内容,可见对于争议点,双方都有自己的观点和理由,其中双方都提到了国家标准,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对应的文件。

采访后特斯拉方面提供的车辆维修前事故照片是如下,可以看到车辆的左后翼子板发生了剐蹭,特斯拉许律师表示这个事故中车辆的铝质翼子板发生了一定程度的撕裂,所以对其进行了切割维修。

这一维修的判定我们可以来看看国家标准。

标准一:《汽车车身术语》?GB/T?4780?-?2000

关于车身部分的术语,这一份国标中有明确定义。

此页中的「白车身」定义为:由车身本体,开启件及其他可拆卸结构件组成的总成。对于「车身本体」的定义为:结构件与覆盖件焊接或铆接后不可拆卸的总成。

而在这一页中「车身结构件」的定义为:组成车身本体,支撑覆盖件,并保证车身强度和刚度的零部件。在其上方也有「侧围系统」的定义:位于客舱和行李舱两侧,由骨架、板件、侧窗及有关车身附件组成的零部件总称。

这几个词的定义是清楚,不过?Model?S?后翼子板的属性定义似乎还是难以定论。

它是「侧围系统」部件,它也是「白车身」部件,也是「车身本体」的组成部分,但它可能不一定是「车身结构件」。

因为按标准中的说法,「车身结构件」要满足三个条件:组成车身本体,支撑覆盖件并保证车身强度与刚度的零部件。侧围翼子板一定是组成车身本体的,但后两个,以目前的信息无法定论。

而且看似明确的定义中,依然有不确定的地方。「保证」车身强度与刚度,怎么样才算「保证」呢?

不过我们在这里说的是翼子板,而实际的情况好像不止翼子板。

标准二:《二手车鉴定评估技术规范》?GB/T?30323?-?2013

此文件的第?4、5?页明确列出了「事故车」的判别标准。

结合当前已知信息,涉案车辆的?C?柱在剐蹭中是没有上述缺陷的,或者说修之前是没有这些缺陷的。

但?Model?S?的车身比较特殊,其后翼子板和?C?柱是一体式的设计,更换后翼子板需要进行切割维修。

下图是韩潮提供的特斯拉钣喷中心展出的?Model?S?车身。

这张则是一张由特斯拉提交法院的涉事车辆切割维修的,标记中可以看到维修的切割部分。

第二次北京晶实机动车鉴定评估机构进行的司法鉴定报告文件中,也可以看到车辆的修复痕迹。

看完这些以后,能感受到的是切割部位确实不小。第二次由双方约定的北京晶实机动车鉴定评估机构有限公司对涉案车辆进行司法鉴定意见如图。

这一文件下涉案?Model?S?的?C?柱是否在此次维修中受到影响,法院还是没有做出结论性的判定。

不过用「一般性维修」形容此次涉事?Model?S?的切割维修程度,的确很难让普通消费者接受。

特斯拉作为行业直销模式的代表,凭借信息透明这一点吸引了不少消费者。但在今年?HW?芯片事件、Model?S/X?悬挂强制召回等问题中特斯拉的做法也让消费者感到失望和不解。

韩潮购车至今已经过去了?17?个月,作为个体消费者,其维权的阻力是巨大的。到现在他已经在时间、金钱和精力上花费了非常高的成本。另一边,特斯拉这个过程中也一直在受维权事件的负面影响。

然而这个事件中还暴露出更大的问题——「没有具体的标准」。到底什么是「结构性损伤」?「重大事故」又该如何划分?二手车商卖车前需要告知的「尽可能详细」内容,又是怎么一个概念??

当争议产生的时候,我们要么是没有可以参考的具体标准,要么是已有标准的划定仍然不够明确。也因为这个原因,本案争议中各执一词的两方都觉得自己的观点是正确的。而也从侧面反映出中国二手车市场的乱象。

这里我回想到许律师在采访中的一段话:

「特斯拉在二手车回购的时候,我们是不会把这个东西(翼子板维修)作为压价的点,不会说你的车辆有巨额的贬值,这样才是一个正确的做法,大家负担也小的。」

而在采访期间我咨询的?5?位二手车行业专业人士均表示,二手车行业内翼子板切割维修是一个收车时一定会狠命压价,但卖车时又会告诉下一任买家没有影响的事情,这个早已经是行业惯例了。

我们也咨询了多位有铝车身维修经验的专业人士,他们对于铝车身翼子板维修问题的观点也非常统一:如果损伤小,可以钣金维修,如果损伤大,确实需要切割。

不过面对「切割维修是否会给车辆带来结构性损伤?」这一问题,这些专业人士的回答中,有?2?位说是,有?3?位说不是,差异依然在「结构性损伤」的定义上。

此外,我身边有不少的特斯拉车主均发生过侧围的剐蹭事故,「切还是不切」可以说是车主在维修中碰到的一个非常普遍的问题。大家的担心很简单——不希望自己的爱车被修成了大事故车。

许律师也表示在维权事件以后,特斯拉现在的二手车销售中已经将翼子板切割维修历史加入了需要告知消费者的事项中,而这一改动增加了很多的沟通成本。而在这个情况下,许律师表示特斯拉官方如今已经不再收购有翼子板切割维修历史的特斯拉二手车了。

而站在消费者的角度来看,车主韩潮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买了到了一台经过大范围切割维修的车,并且这一维修记录并不能通过车架号查询到,我相信在多数消费者看来这已经是不可接受的事情。而后买车以后的两个多月里车辆发生了一系列的故障,2019?年?8?月?24?日,车辆在行驶中瘫痪,电门、刹车全部失灵,险些造成重大事故。这些更是任何人都不愿经历的事情。

事情已经过去?17?个月,但韩潮艰难的维权之路还没结束。法院的二审还未开始,此次事件对于特斯拉的负面影响可预见地在一定时间内还会继续。我们希望法院可以为双方做出正义和公正的审判,也更希望这件事情的影响能推动行业相关标准的制定,推动二手车市场信息的透明化。

否则仅靠「约定俗成」,韩潮之后依然会有下一个韩潮。

本文来源于汽车之家车家号作者,不代表汽车之家的观点立场。

二手车买卖合同纠纷如何解决

一、车辆手续不全。二手车完整的手续应包括:车辆登记证(或购车原始发票)、行驶证、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有些车辆也可能是免征附加税的,一旦过户就会补交这部分不小的费用)、养路费手续及交强险等。如果车辆登记证、行驶证缺失且未及时补办,那么该车可能是“黑车”。

如果交强险、车辆养路费存在费用拖欠问题,买主就会增加一大笔支出。二手车交易时,若卖方以各种借口不能出具全部手续,买方应提高警惕。

二、里程表上动手脚。许多消费者在挑选二手车时,通常会凭里程表判断车况。卖方往往会利用购买者的这种心理,在里程表上动手脚。

其实里程不只是记录使用强度的标识,更是车辆其他部件维修更换的记录器,比如发动机正时皮带应该在6——8万公里之间更换,但不良车商调动里程表,购买人买车后按照标写里程保养,结果发动机正时皮带提前断裂导致发动机受损甚至报废!

三、新漆掩盖“外伤”。消费者选购二手车时,假如旧车重新喷漆,且前脸、尾部和A、B、C柱周围有修补的痕迹,该车极有可能发生过重大交通事故。

扩展资料:

二手车手续:

1、个人对个人:买卖双方的身份证原件;车辆行驶证,机动车辆登记证书。

2 、个人对单位:买方单位机构代码证(原件 / 年检有效期内)、公章,卖方身份证原件;车辆行驶证,机动车辆登记证书。

3、单位对单位:买卖双方单位机构代码证(原件 / 年检有效期内)、公章,卖方单位经办人身份证;车辆行驶证,机动车辆登记证书。

4、单位对个人:买方个人身份证,卖方单位机构代码证(原件 / 年检有效期内)、公章、卖方单位经办人身份证;车辆行驶证,机动车辆登记证书。

百度百科-二手车市场

买二手车已过户到我的名下后发现该车有纠纷怎么办

解决合同纠纷的解决有四种途径,即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其中通过合同当事人根据法律和合同的有关规定自行协商解决,或者通过调解对合同当事人的纠纷加以解决,这两种方式最省事、最简便易行。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二手车买卖市场也随之扩大,但如果在缔约合同之后,一方无法履行合同所规定的条规就可能导致合同纠纷。那当遇到二手车买卖合同纠纷时,该如何解决?为您解答。

一、二手车买卖合同纠纷如何解决

解决合同纠纷的解决有四种途径,即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其中通过合同当事人根据法律和合同的有关规定自行协商解决,或者通过调解对合同当事人的纠纷加以解决,这两种方式最省事、最简便易行。其次,依据合同仲裁条款或事后达成的仲裁协议,解决纠纷的方式,较之向法院起诉来讲,也利于案件的迅速解决和减少解决费用。当然通过诉讼解决虽然耗时长、费用高,但这却是解决合同纠纷的一种最重要、最权威的途径。

二、协商解决

合同双方当事人如果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出现了纠纷,首先应按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加以解决。既不应采取消极拖延的办法,也不应采取扣发货物或拒付货款的办法自行行使法律处分权,因为这两种做法都无助于问题的解决。按照法律规定,应该首先通过协商解决纠纷。协商解决纠纷,双方是建立在互谅互让、平等磋商的基础之上,不影响团结以及今后的继续合作,还可以节省时间、人力和费用,所以,应该更多地采用这种方法。

对于需债务人偿还债务而其一时又无力偿还的,可以采取以下两种方式协商解决:

(一)分期偿还。如果债务人因产品积压或者因外债收不回来而暂时无力偿还的,那么可以待积压的产品推销出去后,或者外单位的欠款收回后偿还。如果因管理不善暂时亏损但尚未公告破产的企业,经过努力还可以通过改善经营管理尽快扭转亏损的,可以在自愿的基础上,制定切实可行的分期分批还款计划。这样做不仅可以使债权人的合法利益得以实现,还可以使债务人积极改善企业的经营管理,改变无力偿还债务的被动局面。

(二)实物抵债。如果债务人因产品严重积压没有资金偿还债务时,还可以经过双方协商采取以产品抵债的办法来解决。以产品抵债,既可以帮助债务人推销积压的产品,又能起到偿还债务的作用,将“死物”变“活物”,这对国家、对当事人双方都是有好处的。另外,以实物抵债也可以采取由债权人代理推销产品的办法,用实际推销的货款来抵偿欠款。

三、仲裁解决

仲裁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发生争执,协商不成时,根据有关规定或者当事人之间的协议,由一定的机构以中间人或第三者的身份,对双方发生的争议,在事实上作出判断,在权利和义务上作出裁决。用仲裁的方法解决合同纠纷是常用的一种方式。

当事人采用仲裁的方式解决合同纠纷,应注意以下问题:

(一)仲裁期限。当事人一定要抓住时机,在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的有效期限内,及时行使自己的权利,避免因错过时机而丧失自己申请仲裁的权利。

(二)仲裁机关及管辖。根据合同仲裁条例的规定,合同仲裁机关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地方各级工商行政管理局设立的合同仲裁委员会。案件管辖原则是,一般由合同履行地或合同签订地的仲裁机关管辖。因此,当事人应向有管辖权的仲裁机关申请仲裁。

(三)仲裁效力。通过仲裁机关调解双方达成协议后,协议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认真遵守。如果调解不成,仲裁机关最后作出的仲裁裁决便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必须遵守,否则,法院则要强制执行。

四、诉讼解决

当发生合同纠纷后,双方当事人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解决纠纷。近几年来,随着我国法制建设的不断完善以及法律知识的普及,人们的法律意识不断提高,企业通过诉讼来解决合同纠纷的也越来越多。

应注意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一)诉讼时效。合同的诉讼时效就是指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间不行使自己的权利即丧失了请求法院依诉讼程序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的权利。也就是说,合同的权利人在诉讼时效期间不起诉的便失去了胜诉权。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二)诉讼管辖。《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诉讼,由合同履行地或者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根据这一规定,当事人应当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诉讼保全。诉讼保全是一种民事诉讼法律制度,是指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案件,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或依职权而对一方当事人的财物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提供担保等措施。根据这一制度,在诉讼过程中,如果一方当事人发现对方当事人的财产有可能很快灭失或被隐藏、转移,使自己申请给付的诉讼难以达到预期的目的,就可以在法院作为判决之前,先行向法院申请诉讼保全,以保证自己权利的实现。当然,申请诉讼保全的一方,应有胜诉的把握,否则,如果将来败诉了,则要赔偿对方当事人因诉讼保全所遭受的财产损失。

(四)调解及判决。法院受理一方当事人的起诉后,首先要进行调解,如果经过调解双方达成了协议,调解协议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要认真执行,否则,法院将强制执行。如果法院调解不成,则要作出判决或裁定,当事人对判决或裁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判决书之日起15日内或接到裁定书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如果超过了上诉期当事人没有上诉的,那么一审判决或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必须执行。二审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执行。当然,如果当事人认为已生效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在不停止判决、裁定执行的情况下,还可以通过审判监督程序,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上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上述为您介绍了一般买卖合同纠纷的解决方法,希望您可以找到合适的方法解决您的问题。二手车买卖合同纠纷算是合同纠纷中常见的一类了,发生纠纷后可能会对双方都造成严重的损失,因此当需要缔约合同时,应当仔细审核,尽量避免合同纠纷。我建议在签订合同前详细咨询律师以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二手车交易的十大禁忌

法律主观:

二手车买方不过户怎么办, 一、二手车买方不过户怎么办 二手车买方不过户,协商不成,可以 起诉到法院 强制过户。 二手 摩托车过户 ,顾名思义就是把车辆所属人的名称变更。是买卖二手车过程中不可省略的程序,车辆不过户对买卖双方都会带来不便。 1、买卖二手车只签协议不过户,前车主仍然可以用该车作抵押,损害到后车主的利益。 2、根据《 道路交通事故 处理办法》第31条“机动车驾驶员暂无力赔偿的,由驾驶员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的所有人负责垫付”。如果没有办理过户的话,所有人还是你,也就是说如果别人出事了,你有可能要承担责任的,要是别人逃跑了,你就更惨了,要负全责。因为人找不到了,只好找你了。 3、另外对于买车方。虽然捅有了二手车辆,但产权未转移到自己名下,日后容易发生纠纷。 二、 二手车过户 怎么处理 一是要准备 二手车交易 需要的材料: 车辆行驶证 ,车辆登记证,车辆购置费证,身份证。 二是旧机动车交易签订由工商部门监制的旧机动车买卖合同,双方各持一份,经工商部门备案,方能办理车辆变更或转籍。在这一环节要注意的是,证件是否齐全,车辆行驶证、登记证内容是否与车主身份证一致。如有不符,应当由原车主提前变更,以免办理中出现问题。 三是合同签订后开具旧机动车交易发票,相关费用的承担由买卖双方协商决定。 四是持旧机动车交易发票和旧机动车买卖合同,前往车辆管理所办理车辆行驶、登记证的变更或转籍。特别要注意,此车有无违章,或者未处理的事故。 五是持已经变更的登记证、车辆行驶证前往保险公司进行保险变更。

买二手车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1、太便宜的二手车不要买,很简单,便宜没好货,车贩子不会傻到有钱不挣的!

2、手续不全的车不要买,其中最为常见的就是抵押车!别说你们了,我都被坑过!

3、那些厂家已经倒闭的二手车,原因很简单,如果他足够好他不会倒闭!

4、年份很老的车一般人不建议去购买,后期维护真的很烦!但是日系可能是个另类!

5、事故车不要买,车辆只要结构件没有受到损伤就算不上是大事故,四梁八柱是核心!

车顶纵梁

D柱

车门防撞梁

前纵梁

BA柱

宁可买事故车也不要买水泡!这样说大家应该能明白水泡车的危险程度了吧,因为车辆泡水是不可逆的!下期会详细解答!

7、非常冷门的二车不要买,到后期维修保养的时候你发现配件真的炒鸡责!

8、油老虎上班族不要买,有些油老虎的确很便宜,比如某中石油中石化战略合作伙伴,但是以现在的油价,还是打车划算些!

不要超预算去买车,一定要记住,比如9预算五万,没有看到合适的车,那你就看四万左右的车,别增加预算,别问为什么!

10、现在新能源电车非常热门,的确不错但是公里数大的电动车不要买,享换电服务的不影影响!新能源能买新别买I日!

买二手车应该注意的问题有:

一、二手车手续

消费者对要买的二手车的手续有一个详细的了解,有些买车人因为图便宜选择购买一些手续不完,不能过户的二手车,这样不仅买家会有麻烦,卖家也会存在相同的麻烦。二手车交易需要的手续有车辆登记证、行驶证、购车发票、保险单以及交易双方的身份证。

二、二手车里程表作假

汽车里程表主要分为两种,即机械式和电子式。机械式里程表利用的是齿轮转动的工作原理,只要拨动里程表计数器的齿轮,就能随意调整读数。

而后者的回调难度要大一些,但也不是不可能。很多人都习惯通过了解车辆的使用年限及公里数可以判断原车主的用车情况,这个想法是没有问题的,但判断车况不能单凭里程表,因为这个是可以改动的,建议消费者提高警惕。

三、车况是否隐瞒问题

1、进行目测检查,这其中包括检查车辆发动机型号和出厂编号、底盘型号是否与行车执照上的记载吻合。

2、车辆的技术状况检查,包括检查车辆是否发生碰撞受损、车门是否平衡、油漆脱落情况和车辆的金属锈蚀程度等。

3、车厢内部、附属装置、车辆底部检查,要看座位的新旧程度、座椅是否下凹,以及行李箱的随车工具是否完整,车窗玻璃升降是否灵活、仪表是否原装、踏板是否有弹性等。

4、发动机检查,包括观察发动机的外部状况,看汽缸外有无油迹露出;检查发动机油量,拿出机油量度尺看机油是否混浊不堪或起水泡;揭开水箱盖看风扇皮带是否松紧合适等。

四、过户手续完整办理

最后,最关键也最容易忽略的问题就是车辆相关手续的过户。很多车主为了贪图省事,没有办理过户手续,导致后期无论是用车还是理赔都有很大的难题。建议消费者在购买二手车后尽快办理车辆相关手续和车险的过户更名手续。

二手车交易心得:

1、通过水浸泡过的车辆不能买。这种泡水车的危害比较大,特别是经过雨水浸泡过的车辆,由于酸性的腐蚀,会使车辆的电气设备受到雨水的浸泡,发生线路故障。

特别是在高速路上进行行驶的过程中,比较容易发生问题,这样后果有可能会很严重。然而,对于这种车辆来说,由于经过一定的美容,判断起来不是很容易。

2、使用时间过长的不能买。由于时间使用太长,其磨损也会特别的严重,达到相应的程度时,车辆的使用寿命就已经到了临界点,任何的机械设备只要一经使用,那么就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逐渐的下降期使用寿命,维修的成本也就会不断的增加。

一般是30万公里左右的车,维修以及保养的价值会比较车辆自身的价值还要高,所以这种车辆的使用寿命已经超过了车辆最终寿命的三分之二以上,因此这种车也不能买。

3、除了以上常见的两种车辆,租赁公司的车、翻新车、发生重大事故车、停产车、严重违章欠费的车也不能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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